第(3/3)页 讲道理,这很恐怖。 古有神剧手撕鬼子,今有狼人手撕血族。 伴随着敲击键盘有节奏的“啪嗒”声,池宁悠也在哼着不知名的曲调。 她当然不是闲得无聊特地跑来监督顾余码字的,唐小琴这个理论大师跟她说过。 想要让一个人喜欢上自己,可以让对方先习惯自己的存在。 它今天没有特地准备什么顾余喜欢吃的,看到家里有没吃完的面粉就带过来准备包饺子。 “鸭血做饺子馅的话,要不要调个味呢?”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反正她家里刚好就有鸭血这种东西。 看着一旁备用的鸭血,池宁悠犯了难,主要是她以前包的都比较常规。 没记错的话曾经见顾余吃过毛血旺,所以…… 她喊了声:“老干妈鸭血馅的饺子你觉得怎么样?” 顾余:“啥玩意?” “我打算给你包个鸭血饺子,在纠结要不要调味。” 顾余:“请保证血液最纯正的味道,谢谢。” “哦。” 把老干妈搁到一边,有点可惜。 老干妈是顾余厨房自带的,开封了但也没吃多少,她还想着帮忙用一下呢。 码了一千来个字,卡文了的顾余晃悠到厨房,“鸭血呢?” 池宁悠没有好奇他问这个干什么,随手用汤匙擓上来一块,“给。” 顾余直接上口,吃了就走。 “噫,你就不能用手抓吗?” “不卫生。” “你玷污了汤匙!” 顾余正在回味刚才那块鸭血的味道,没有回话。 池宁悠启动绞肉机,把里面的猪肉弄成猪肉馅,机器的“嗡嗡”声中,她看着顾余用过的汤匙出神。 仔细端详了会,她把汤匙举到眼前。 上面没有口水,也没有奇怪的味道,顾余是从上咬走血块的,就像狗一样。 汤匙靠近鼻前,她继续嗅了嗅…… “?!” “卧槽?!我好变态!” “刷” 下一刻,汤匙沐浴在充满洗洁精泡泡的池子里。 第(3/3)页